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新闻动态 >  每日新闻 >  正文

海南今年286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
2009-06-30 09:01  文章来源:商务部驻海南特办子站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根据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(试行)办法》和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暂行)》的有关规定,2009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起止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至6月30日,申报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中小企业,最高可获50万元财政扶持。

  据了解,为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,自2001年起国家推出此项扶持政策。扶持内容包括: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;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;国际市场宣传推介;开拓新兴市场;组织培训与研讨会;境外投(议)标等方面。

 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企业项目申请: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,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;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税收管理、外汇管理、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。单个企业最高可获扶持50万元,市场开拓资金采取事后拨付的原则。海南省今年共获得2860万元资金支持。

  另据介绍,海南省共有符合条件进出口企业300多家,但每年申领企业比例仅维持在三分之一左右。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,开拓资金每年只有一次申报机会,希望相关企业抓住机会,不要错过申报时间。

文章类型:         内容分类:



 发表评论:    笔名:    查看用户评论

查看用户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】 [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]

海南中小企业发展资金“申补”工作正式启动    2009-04-29 08:47
海南中小企业强势亮相中博会 标准展位50个    2007-09-18 08:25
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
版 权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主管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规划财务司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0409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