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广东出台《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外经贸稳定发展的意见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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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5-20 09:05 文章来源:商务部驻广州特办子站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广东省政府日前出台《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外经贸稳定发展的意见》。根据《意见》,省财政一次性新增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消除现行退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产品、机电产品和优势产品一般贸易出口的区别待遇。《意见》提出,广东将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,全面实行出口退税收汇核销和境外投资无纸化管理,支持外经贸企业集团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,积极推进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东莞市企业对港澳地区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相关工作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,重点支持家电、农林渔业等行业的企业扩大境外生产和开展深度加工,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设立境外营销中心和研发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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